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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他只是跑出去玩了。”他情绪低落,很自责。程锦仍然没说话。不过,他想,就算公安局是有错,那么多人,也轮不到阿曼这种年轻人来承担什么责任,他不是拿主意的人,只是听命行事。但这些不好对阿曼直说。“他们为什么会跟那个人走呢?就算他还小,防范意识不够,被哄骗了,那其他人为什么会跟凶手走?”阿曼皱着眉,满脸疑惑与不解。那个头脑已经不清醒的老大爷被害人先忽略,另一个身份明确的被害人却是个身强力壮的中年人,社会经验应该也很丰富,不管是强迫还是诱骗,要在他身上实施应该都不容易。那凶手并不高大魁梧,就算受害人一时不慎,着了他的道,但只要奋力反抗,应该还是有逃脱机会,怎么就会被杀了还碎了尸呢?程锦道:“现在还不能确定那人是凶手,也不能确定他是否和其他被害人曾有过接触。”阿曼想了想,点头,脸上又添了几分沉郁。程锦他们先去见老大爷的家人,约好的登门拜访,到了后,看到这家人有五人在家,分别是老大爷的儿子儿媳以及两个孙子一个孙女,他们是老大爷的二儿子一家。这位大爷有两个儿子,他在二儿子家养老。老大爷叫巴克,是在三个月前失踪的,是走失的,那天晚上,儿子在外面还没回家,儿媳在厨房做饭,孩子们都在做自己的事,不知道老大爷怎么就自己开门出去了,然后就没再回家,他们找到半夜,没找到,又报了警,结果还是没找到。警方查了路上的监控,只看到老大爷走出住宅区,走到了外面的大路上,接着去了那儿,就查不到了。也曾开车满城找人,但没能找到。儿子沉闷地道:“他应该是看我还没回家,想去接我,但他一般也就走到前面的十字路口那儿就停住了。”他爸以前也在没有人陪同的情况下跑出去过两次,但都没事,谁知道这次就给丢了,然后还被人……杀了。那个杀人凶手真是畜生,连这么大年纪的老人都不放过。程锦道:“他平时喜欢去哪儿?你们陪他出去时。”“一般是我有空会带他在附近转转,因为他最听我的话。”儿子说,“我们就在附近走走,和邻居们说说话,不过我爸其实已经认不出人了。”程锦点头,“邻居们那天没看到什么?”一个孙女说:“有个邻居叔叔说看到我爷爷在路边和一个男人说话,他以为那男的是我爸,只远远地看了一眼,也没在意……”儿子摇着头道,“那时,我根本还没回来。”程锦打量了一下儿子,高大而且壮实,如果邻居看到的人差不多也是这个身材,那和麦苏木失踪前接触过的那人可完全不像。后来,程锦他们去见了那个邻居一面,那邻居说他当时就远远地扫了一眼,那男人比巴克大爷高大半个头,感觉像是他儿子,他也没细想。巴克儿子也说他是比他爸高半头,他爸以前也高,但人老了,缩了一些。阿曼道:“没想到真的不是一个人……凶手难道有两个人,是一对搭档?”巴克那个二儿子有185,之前他们查到的和麦苏木接触过的人差不多也就170,这高度差有点大,不太可能是同一个人。程锦摇头,“只是接触过,不一定是凶手。”或许也就是大街上的随便一句关心,程锦自己在大街上看到行为不自然的老人也会多留意几眼,必要时会过去询问一下情况。阿曼叹气,“不管是不是,都没法找啊。”因为目击者没有看到对方是否具有明显特征,不过大部分人本来就长得很普通,要人一眼就记住,实在是强人所难。接着他们去见另一个被害人艾尔肯的家属,见面地点约在他死之前的住处附近,来的是他前妻和他女儿,他前妻是汉族,女儿很漂亮,像杨思觅一样,有一些不明显的混血。前妻说:“我已经很久没见过他了,他的事我都不清楚。”他们已经离婚很多年了,这位女士早就有了自己的新生活。“我和他联系得也不多。”女儿低声道。父母离婚后,她和母亲一起生活,受母亲影响大,不怎么喜欢自己的生父。艾尔肯老家不在云舒,和前妻及女儿关系又不密切,朋友也泛泛,结果就是他去年11月失踪的,12月才有人注意到他好像有段时间没出现了,等公安局过来调查时,连他具体是哪天失踪的,都没人知道,只能根据他家的日历判断个大概。程锦道:“没听说过些什么吗?”毕竟还生活在同一个城市,有共同的熟人,难保那些人会传些什么话。女儿摇头,她是小辈,和父辈的人际关系网隔着一层。前妻倒是稍有犹豫。程锦立刻道:“如果听说过什么就说出来吧,或许有用。”“听说他好像交了女朋友。”前妻说,“更多的我就不知道了。”这些年,艾尔肯虽然没有结婚,但交过一些女朋友。程锦看向阿曼,阿曼微微摇头。程锦便向前妻询问细节,到底是听哪个朋友说的艾尔肯有女友。前妻当场打电话去问她朋友,对方说是曾看到艾尔肯单独和女人一起吃饭。虽是单独吃饭,那也不一定就是女友,是熟人或朋友在谈事情,都是有可能的。后来,和前妻及女儿告别后,阿曼说:“我们没查到他有女朋友。”“女性朋友呢?”“……不确定。”“重新查一下吧。”“好。”第68章流沙8见完被害人家属,程锦他们去吃饭。阿曼带程锦和杨思觅去吃拉面。手工自制的拉面,面煮好后,把炒好的配菜倒在面上,吃的时候拌匀,这就是当地的特色拉面。拌拉面的配菜用青椒、西红柿、洋葱和牛rou或羊rou炒成的。程锦点了两份牛rou拉面,又要了两碗酸奶。杨思觅默认酸奶都是他的,两碗都动了,然后用勺子敲了下左边那碗,“这碗更甜。”程锦笑道:“打算先吃甜的,还是后吃?”旁边的阿曼觉得他们俩有点无聊,无论是行为还是说话,都有点……弱智。“后吃。”杨思觅用不甜的那碗酸奶配拉面,吃一口拉面,喝一口酸奶,喝完酸奶后,便不再吃面了,把面碗推到一边。阿曼问:“吃不惯?”他个人非常喜欢吃拉面,这是他们这儿的主食。杨思觅随口道:“不饿。”“你吃太多零食了。你是在戒烟吗?有烟瘾,所以嘴里总想吃点什么?”阿曼好奇了一天,之前一直没找到机会问。“合理的推理。”杨思觅道,“不过不是烟瘾,是无聊。”他开始喝那碗更